九江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工作职责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促进本地区慈善事业发展,传播慈善文化,普及慈善理念;
(二)建立、筹募和管理慈善发展基金及各专项基金;
(三)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;
(四)接收、管理和使用国内自然人、法人以其他组织的捐赠,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;
(五)接收、管理和使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组织和个人捐赠;
(六)接收、管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定向捐赠;
(七)组织各种慈善活动,扶助弱势群体,开展扶贫救济、抚恤工作;
(八)组织开展扶危济困、安老助孤、助医关怀、助学支教、赈灾救难和公益建设等慈善项目;
(九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